宁波格力空调销售合同中一般怎么规定违约责任
虽然大家在零售购买空调的时候,虽然似乎并没有签订复杂的合同,但其实在随带的一些列资料中是有起到类似于销售合同的作用的。并且如果是批量采购空调,必然都是会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的,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宁波格力空调销售合同中,都会规定很多方面的事项,比如一般对于违约责任都是像下面这样规定的:
一般来说在宁波格力空调销售合同中,会规定如果甲方在履行合同中途退货,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%的违约金。同时也会规定,如果甲方逾期付款,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。通过这些违约规定,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控制,以保障好乙方利益。
当然在宁波格力空调销售合同中也有针乙方违约的规定,比如规定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型号交货的,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 %的违约金;以及乙方所交产品品种、规格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,如果甲方同意利用,应当按质论价;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,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,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,并承担修理、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