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格力空调总经销与品牌方的合作,是为了寻求双方共赢的局面,对于品牌方来说,经销商的经营能够帮助其拓宽市场,增加产品销量以提高总体盈利。对于经销商来说,则是能够利用格力品牌的优势及提供的各种空调产品,来通过自己开展销售工作,获得一定的盈利。

在这样的合作中,双方都是需要履行一定职责及义务的,比如对于品牌方来说,其需要为经销商及时提供相应的产品,保证宁波地区内没有其它的经销商抢市场。对于宁波格力空调总经销来说,则需要负责做好广告宣传、市场调研,并维护好供货人的权益。因为经销商有促进销售和广告宣传的义务,即便不是从义务这个角度考虑,其需要拓宽市场,取得高空调销量,以获得很好的而盈利,促进销售和做好广告宣传都是必经的途径。

总之,宁波格力空调总经销在经营中的义务,就是要在经销协议许可的范围内,采用自己的方式,促进空调销售,在宁波地区打开格力空调的销售市场,促进格力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空调销量提升。